奋力开启宜昌“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新征程

2020-08-24 14:51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金睿  审核:刘小凡

近年来,生态环境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宜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殷殷嘱托,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奋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2020年1至6月,宜昌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位。“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美丽湖北先行区和湖北“绿富美”生态样本的任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践行“两山”理念,加快推进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严格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引导城镇、产业科学布局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以“三磷”为重点,推进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零。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大力发展绿色服务、绿色交通、绿色农业,推进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发展“生态+”“互联网+”产业,着力培育绿色发展新业态、新动能,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对标先进地区,学习“美丽杭州”、成都“公园城市”等地先进经验,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空间。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节约的生活理念,推广绿色替代产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设“无废城市”,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打赢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持续深入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重点抓好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夏秋季臭氧防控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强化不达标水体治理;完善水资源调度机制,保障江河湖库生态用水需求;补齐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及处理等设施短板;加大航运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排污口溯源及规范化整治,保障水环境及水生态安全。严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磷石膏、废弃农膜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和风险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大力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

系统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宜昌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以长江干流为骨架,三峡库区和支流流域为单元,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推进实施“九大工程”。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要求,维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

大力推进宜昌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完善生态环保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压实党委、政府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进化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强化环保产业支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强化环境监管。完善地方性环保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税法,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推广黄柏河流域保护经验,健全清江、香溪河、柏临河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措环保资金。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司法保障,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形成生态环保全民参与新格局。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公民环保素养;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团体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引导企事业单位、公民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 吴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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