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六条措施支持物流企业 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

2020-03-31 09:14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王林  审核:

3月29日,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支持物流企业抗疫情保畅通促发展六条措施》,切实为物流企业纾困,全面打通物流链,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

着力帮扶纾困。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涉及支持物流企业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对提供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承租国有用房的物流企业,3 个月房租免收、6 个月房租减半。

注入“金融活水”。对参与市级疫情防控保供的物流企业给予物流配送费用补贴,对抗疫期间保供复产作出突出贡献的 A 级物流企业优先予以奖励。将全市 A 级和规上物流企业全部纳入市应对疫情金融服务应急中心重点企业库,利用“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线上申贷“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金融高效精准服务。将参加全市应急保供物流运输的企业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单位,享受财政部门相关贷款贴息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设立物流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通过杠杆作用撬动合作银行贷款,助力物流业融资。

保障企业用工。为有用工需求的物流企业在湖北公共招聘网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开展“云招聘”。针对行业紧缺的叉车工、装卸工、运输人员免费开展定向培训和定点招聘,保障企业用工。

畅通运输通道。加大对物流车辆跨省运输目的地“落地难”等问题协调解决力度,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物流企业车驾管业务,优先对物流企业所属车辆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办理,优先安排车辆检验,确保车辆“健康上路”。

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受理物流项目申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宜昌国家物流枢纽、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将应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新基建”重点支持范围。

深化“双千”活动。将全市重点物流企业优先纳入“双千”活动服务平台,及时收集重点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推进运输物流企业与生产经营企业对接合作,按照“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类稳企政策兑现落实。(记者揭兴伟、通讯员李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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