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重要的软实力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
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
和小布一起详细了解
邓明亮
党组成员、副主任
“清”,即“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是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文件打架”以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破除制度性障碍,优化制度供给。目的要实现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减”,即“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是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基层负担,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降”,即“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是针对不合理收费尚未彻底取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成本仍然较高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涉企收费,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4月26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的通知》,并成立“清、减、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工作。“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工作专班分别设在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信局,分别负责“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三大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抓好本领域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落效。
市营商办梳理公布了《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责任清单》,对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对“清、减、降”三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节点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三项行动共计18项工作任务,其中“清文件”有4条举措、“减审批”有16条举措、“降收费”有13条举措。
自“清减降”专项行动开展起来,三个工作专班多措并举,“清、减、降”三大工作推进迅速,取得初步成效。
➤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近日,市政府发布了第一批《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共含78项证明事项。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在这78个事项内,只需书面进行承诺符合办理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自愿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证明并可即时办理,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材料和环节,也鼓励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参照实行。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宜昌在全省率先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和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截至目前,全市312家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815万元,惠及2923家企业。
➤创新推出项目环评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在全省率先试行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为企业节省大量费用和时间。
➤大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当阳市金沙收费站对本地物流企业自有运营车辆实行办理月票优惠20%政策,大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宜都市提前拆除三江收费站,比预计时间提前12年,预计可累计减免通行费3.6亿元,宜都市内60%企业运输线路得到优化。
周华茂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清、减、降”专项行动启动后,宜昌市经信局作为“降收费”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与专班各成员单位一道,迅速行动,加强联动,共同制定了任务清单,目前主要有以下进展:
宜昌市自2015年建立了《宜昌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宜昌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等收费清单制度,做到了“清单之外无政府定费”。
截至今年5月初,两个清单已进行了13次动态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6项减少到13项;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由19项减少到10项。
目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均为中央立项收费项目,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实现“零收费”。由市、县两级管理的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仅4项,均依法依规制定了收费标准并保持相对稳定。国家、省出台的放开、取消、免征、降低等收费政策均已按要求落实。
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金融领域、转供电、交通物流等领域不合理收费,各牵头单位均已启动了违规收费治理和规范行动。
➤宜昌市民政局
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和服务的工作机制。2020年,督导全市312家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降低收费,共减免费用815万元,惠及2923家市场主体。目前正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样本调研分析,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具体举措。
➤宜昌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截至4月底,全市共检查单位302家,立案1件,退还用户金额22.1万元。
➤宜昌银保监分局
持续巩固金融领域不合理收费治理成果,督导各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截至2021年3月末,普惠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5.29%,比年初减少0.11个百分点。
➤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不断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打造线上线下“中介超市”,推动中介市场开放透明、公平竞争。
➤宜昌市财政局
推动市直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的费用纳入部门预算,截至目前已有5个部门、12项技术性服务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预计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645万元。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已完成全市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清理拆除限高设施10处、限宽设施5处、检查卡点3处,剩余依法批准设置的限制设施和检查卡点,已全部设立公示牌,公布设置依据、设置标准、监督电话、管理人员等内容。同时,该局正在开展港口码头服务领域市场化收费情况摸排。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宜昌市已全面停止征收港口建设费。
🔴2021年1月16日起,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和长江大桥的货车收费标准已优化调整,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2020年12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活动,预计可为248家企业降低用电成本9300余万元。目前,为确保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国网宜昌供电公司正分片区、分线路对制造业企业用户上门走访,开展用户摸排、政策宣讲和注册服务等基础工作。
🔴各通信运营商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再降费10%”要求,目前分别就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服务推出了具体降费举措。
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主动公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加强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分办处置。
下一步,将会同专班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选取小切口精准突破,及时提出进一步降本减负的措施;进一步聚焦目标,协同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坚决遏制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督导,宣传推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以督促降、以评督降,用实际成效增强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张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今年以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优化政务环境“1+6”系列文件部署,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重要抓手,着力推进“清减降”工作落地落实,为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推进宜昌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和担当。
及时制定出台宜昌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细化“清减降”中“减审批”具体工作措施,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实施“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宜昌实际深入推进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减跑动,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全面开展事项梳理认领发布及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实现“应领尽领”“应减尽减”。
省政府确定的市级通用清单事项共1139项,宜昌市通过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的《宜昌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涉及市级42个部门实际认领发布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948项,未予领取事项191项;县级通用清单1095项,县市平均领取900项,城区平均领取570项;乡镇通用清单174项,平均领取158项;村通用清单60项,平均领取50项。
将市县高频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与广东、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进行比对,与省内各市州进行横向比较,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按照全国领先、全省一流的标准,持续压减办理时限。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办件时间总体压缩近80%,“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9.8%。
通过“一事联办”推动流程再造,全量完成省定9项“一事联办”工作任务复制推广,自主开发11项主题服务,其中中小学生网上报名、办理老年证、小微企业认定等主题,企业群众获得感较强,评价较好。
今年宜昌市牵头的“企业缴纳税费”事项已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并形成《企业缴纳税费“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报省税务局定标。宜昌市“一事联办”事项开通数和总办件量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目录维护更新和历史数据归集,累计完成1558类证照目录、453741条证照数据归集,收集制作电子印章542个,配置电子印章1213个,为减材料线上调用证照打下坚实基础。
投入资金700万元,自主开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推进自助服务机进社区、金融网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宜昌市自助服务终端涵盖“24小时”服务、政银深度融合、智能填报、材料智审、AI机器人智能问答、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量数据可视化展现等特色功能,为群众提供全新智能化服务。
今年计划开发上线200个高频事项自助可办可查,目前已上线运行115项。
落实国家、省“跨省通办”工作要求,组织人社、医保、公安、公积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梳理了“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设置了“跨省通办”窗口,建立了“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流程,目前宜昌市已实现80个事项“跨省通办”。同时积极探索宜荆荆恩片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跨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
姚玉庭
副县职干部
本次规章清理工作,为保障清理效果,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均要对已制定规章开展审查,同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同时结合宜昌工作实际提出清理意见或建议。
当前正在意见收集阶段,市司法局将汇总各方意见并审查拟定清理结果,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公布。
经初步统计,市县两级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其中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范性文件216件,各县市区政府1400余件,市政府各部门400余件。
2020年以来宜昌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法典施行、省委巡视整改等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次全面清理,印发了宜府发〔2020〕4号和宜府发〔2020〕10号两个清理决定,共计废止文件86件,修改15件,确保文件符合上位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
当前国务院、省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21〕4号)的规定,政府系统要在2020年8月已开展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审查论证、审议批准、发布等后续工作,查漏补缺,应清尽清。当前,市政府本级的清理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相关制度的查漏补缺工作以及新制定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督促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审查论证、审议批准、发布等后续工作。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是国家深化简政便民、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审查各部门提交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拟定并提请市政府于4月2日印发了《宜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1〕19号),发布了第一批目录将78项证明事项纳入市级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并提出了后续工作要求。下一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完成目录发布与实时更新、办事指南和承诺书发布、提交实施情况报告等各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审查,依法依规完善惩戒机制,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市司法局自2021年开始承接市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会议议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当前已经开展了多份文件的审查。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并适时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与市场监管局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
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清减降”方面的工作情况,下一步,还会采取哪些措施呢?
答:一是时限再压减。将对照省、市工作要求,压实市直部门牵头责任,全面对标先进城市承诺办理时限,进一步压减市县两级事项办理承诺时限。
二是材料再精简。将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目录维护更新和历史数据归集,更大力度加强电子证照调用和免提交,推动政府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全量共享。
三是跑动再压缩。加快推进“鄂汇办”宜昌旗舰店建设,开展高频事项、应用场景梳理和开发,推动更多高频应用服务向“鄂汇办”线上集中。积极推动自助终端建设,推动更多的高频事项入驻自助终端,推动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
四是“一事联办”再提速。以“一事联办”为抓手推动流程再造,重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并联审批,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办理、一个标准。力争上线更多的“一事联办”主题事项。
五是跨域通办再强化。围绕民生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确定更多通办事项,有序推进“跨省通办”和“宜荆荆恩政务服务一体化”。
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减降”工作,请问营商办准备了哪些刚性措施,来确保“清减降”专项行动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答:“清减降”专项行动是我们2021年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清减降专项行动能否落到实处、产生效果直接影响我们今年以及未来优化营商环境的质效。综合起来,我们有三个具体举措来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投诉机制。今年以来,市营商办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将政务服务12345投诉平台、信访投诉平台、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双千”服务平台和市纪委监委投诉平台进行有机整合,建立了“1+5+N”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市场主体如果发现相关部门承诺的“清减降”措施没有落实,都可以向有关责任部门或者市营商办进行投诉。
二是定期专题会商。市营商办将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会商,研究难点痛点问题,推动“清、减、降”重难点问题解决。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市营商办已将“清、减、降”专项行动质效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督查内容,在三季度还将对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清减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总之,我们将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在督办检查上下功夫,确保“清减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刚才提到“获得电力”指标在2020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第一,请您介绍一下今年在供电方面如何降低企业成本?
答:近年来,宜昌市经信局紧紧围绕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这一核心指标,加强行业监管,优化电力服务,督促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在办电“更省力、更省时、更省钱”上下功夫。一是简化用电报装流程,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在全市实现了办电“321服务”。“刷脸办电”的创新做法,被国务院“点赞”,在全省推广。二是压减用电报装时限,高、低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间分别压缩为22.11天、1.79天,居民用户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增强供电可靠性,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20年为支持企业疫后重振,累计为市场主体降低用电成本约2.14亿元。取得了“获得电力”指标在2020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用电企业的涉电烦心事、操心事,督促国网宜昌供电公司持续在优化用电服务,降低用电成本上发力。在降低用电成本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是全面清理供电环节收费项目。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调试费等12项费用,以及类似名目的费用。全面排查报装环节收费和用电客户受电工程取费,坚决清理取消范围内的收费项目。
二是规范供电服务市场化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转供电专项整治。督促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电力报装“三指定”(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行为,公平公正开放用电报装工程市场。
三是落实工商业电价优惠红利。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政策落细落实。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方面,2021年,“两部制”基本电价降10%,电度电价再降0.5分,预计全市将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1.56亿元。在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目前已有248家企业参与,预计降低用电成本9300余万元,我们将敦促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全面落实“拉网式”走访宣传措施,确保电价优惠红利及时足额落实到全市制造业企业。
宜昌市司法局在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和告知承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全面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018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多轮证明事项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证明事项的要求,对市政府本级及下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54项全部予以取消并公布。
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省政府实施方案,我市制定了三步走的措施,4月份发布首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清单,6月份完善各承诺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流程设计,8月份总结提升,最终实现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是全面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强化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案件的办理。我局对该平台转办的8起证明事项投诉全部在规定时限办结,对应取消未取消证明事项的部门进行专函督办,并全部做到了投诉人满意。另一方面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对于证明事项的举报和监督。2019年8月运行以来,共接到投诉举报100余起,均妥善处理。
来源丨宜昌发布
记者丨刘小凡 通讯员丨李阳
摄影丨付蓓蓓
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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