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厅管单位领导班子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2年度“厅管领导班子优秀等次”“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
2022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文明创建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宜昌长江大保护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黄润秋部长等领导充分肯定。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宜昌市成功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宜昌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必答题”,扎实推进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提前2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给宜昌的创建目标,将“创建图”变为“实景图”。
2022年11月19日,宜昌市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宜昌启动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以来获得的首块国家级金字招牌。
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创造新历史
2022年,宜昌市落实“4+1”工作机制,凝聚联防联控合力,“帮扶+执法”强化污染源监管,“土办法+高科技”推进秸秆禁烧,“大数据+超前预警”腾出环境容量,“企环共商+应急响应”有条不紊应对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天数比例85.2%,达到近10年以来最优,全省排名从2021年的第13位跃升至第6位,同比改善幅度全省第2,是全省仅有的两个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同比改善的城市之一。
宜昌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为破解黄柏河流域矿山开发和水环境保护矛盾,系统修复流域水环境、水生态,宜昌市重点实施了水源涵养、农业面源防控、污水收集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并以“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河长治河”等举措实施黄柏河流域系统治理和整体保护,探索出一条流域综合治理新路径。
2022年11月30日,“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是全市首个、全省三个项目之一。
接续奋斗,2023年要做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