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厅管领导班子和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双优”

2023-02-28 16:10 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黄琨  审核:肖雨琴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厅管单位领导班子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2年度“厅管领导班子优秀等次”“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

2022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文明创建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宜昌长江大保护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黄润秋部长等领导充分肯定。

勇挑重担,2022年工作取得新突破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2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围绕环保抓党建、抓好党建强环保,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聚焦抓思想强根基,严格落实“第一项学习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抓融合强引领,围绕“党建+环保工作”“党建+创新工作”“党建+群众工作”,不断开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聚焦抓教育强作风,认真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纪法教育进支部”,高质量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湖北主场活动,受到宜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超出预期”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2年度宜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市直群众满意机关、全市党委信息工作突出单位。

宜昌市成功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宜昌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必答题”,扎实推进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提前2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给宜昌的创建目标,将“创建图”变为“实景图”。

2022年11月19日,宜昌市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宜昌启动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以来获得的首块国家级金字招牌。

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创造新历史

2022年,宜昌市落实“4+1”工作机制,凝聚联防联控合力,“帮扶+执法”强化污染源监管,“土办法+高科技”推进秸秆禁烧,“大数据+超前预警”腾出环境容量,“企环共商+应急响应”有条不紊应对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天数比例85.2%,达到近10年以来最优,全省排名从2021年的第13位跃升至第6位,同比改善幅度全省第2,是全省仅有的两个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同比改善的城市之一。

宜昌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为破解黄柏河流域矿山开发和水环境保护矛盾,系统修复流域水环境、水生态,宜昌市重点实施了水源涵养、农业面源防控、污水收集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并以“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河长治河”等举措实施黄柏河流域系统治理和整体保护,探索出一条流域综合治理新路径。

2022年11月30日,“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是全市首个、全省三个项目之一。

2022年,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6项、省级集体荣誉5项、工作获得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7次、三项国家试点工作落户宜昌、多项工作被全国推广,多项工作在湖北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媒体上刊发推介,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优胜等次。

接续奋斗,2023年要做这些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关键之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污染物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强化项目谋划争取等重点工作和事项,在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中体现生态环境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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