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提升税务执法的精确性、公信力与亲和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泽民

2022-01-11 09:17 来源:三峡云客户端  编辑:罗丹燕  审核:熊鹏

引进法律智库,与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税收法律沙龙,共同探讨依法治税的风险防范和质效提升。

宜昌税务公职律师通过直播,向社会广泛宣传税务柔性执法上的创新举措。

宜昌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和转变税收执法方式中,以良法促发展,始终秉承税收法定、公平公正、程序正义、谦抑善意、诚信推定、包容审慎、信赖保护、税收确定的法治理念,着力从焕新税收执法意识,构建新型税收执法体系,提升税收执法素养,以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导向推进执法工作,努力实现税收执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政治性。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在执法中要着力实现政治效应、法治效应、民生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的保障功能,在严格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确保党和国家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保证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落地,助力企业渡过难关,通过税收执法这双手,将税收红利送到企业、送到千家万户,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努力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等税收风险高的纳税人重点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加强税收执法,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

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规范性。我们从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全流程来规范税收执法,尤其在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证据采用、定性裁量、强制执行等方面强化规范指引,将税收执法行为全面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之中;通过继续优化自由裁量基准,强化税收司法判例实证研究,发布税收指导案例,构建释案说法体系,达到税收执法同案同办。强化执法监督,整合执法监督力量,建立起包括执法督察、内部审计、专项巡察、“一案双查”等多种监督方式相互融合、集成推进的执法监督机制,为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精确执法、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精确性。一方面,依托科技赋能和智慧税务,通过金税“四期”、发票电子化、征管电子化档案、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全程智控、敏锐捕捉、高效筛查、科学制导、精准打击的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由经验执法向精确智能执法转变,切实防范涉税风险,实现以数治税基础上的执法有章。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协同,在日常执法中密植监控网络,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参与的协税护税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区域协调力、部门联动力、资源统筹力的有机集成;推动与司法部门的深度合作,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推进警税合作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实体化运作;建立审判机关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举合力精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激励性。当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税收执法目的时,应当选择对纳税人损害最小的方式施行。要在全面了解纳税人心理预知、充分把控执法风险的基础上,从过去刚性监督打击型执法向柔性激励型执法转变,侧重构建非强制税收执法体系,突出信用激励、契约激励、容错激励、说理激励等方式,综合运用遵从协议、信用管理、容缺容错、首违免罚、说服教育、说理式执法等手段,激励纳税人主动遵从税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创新税收普法方式,运用多种形式的“说理+普法”手段,贴近社会和纳税人,以纳税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税收普法,解读税法、传播法理,让广大社会和纳税人理解税收立法本意和价值取向,形成主动遵从、主动支持的依法治税良好氛围。

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平等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我们在税务执法中要体现平等保护的法治原则,不偏私、不歧视,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钓鱼式执法和牟利式执法。针对所有的纳税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性质属性、贡献强弱,都要适用统一的政策依据,采取相同的执法手段,实施同等的执法裁量。同时要实现税收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在政策宣传辅导、便捷办税服务、风险预警提醒等各个环节,既根据企业性质规模的不同,在服务上突出个性,又要在政策落实落地上一视同仁,应享尽享。

不断增强税收执法的公信力。要在执法中普遍实行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在宜昌自贸区推行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创新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行大企业事前裁定、最优纳税方案指引、规范权威的政策适用指导等措施,建立起涵盖各税费种、内外各部门、上下全链条的统一规范政策服务指引,引导纳税人准确理解适用政策,在税收执法中既对纳税人缴费人过去的涉税事项精准确认,也让纳税人缴费人对未来行为所涉及的税收负担、税收风险有清晰明确的预期和知晓,从而有效降低纳税人因税收政策不确定带来的涉税风险。坚守信赖保护的法律原则,实行征管查互动,畅通渠道,强化稽查、评估、日常税源管理等执法行为的一体化运作,防止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使全市范围内不同区域、不同执法手段之间的标准和口径实现统一,使同样行为受到同样处理,让纳税人的权利尽早落地落实,用税收执法信用为纳税人的权利背书。推行开门“立法”,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税收执法事项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加快推进税收执法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不断突出税收执法的差异化。改变粗放式执法的思维惯性,在税收执法中既体现平等保护,又注重执法差异化、个性化。在税收执法中要综合考量公序良俗、交易习惯、纳税人认知水平以及主观故意、危害后果等因素,区分对待,不搞粗放式、连带式、一刀切式执法。针对税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案件定性、证据证明标准等方面的不同,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准确区分,罚当其责。此外,针对新兴业态、产业和模式,运用包容审慎的理念,有所区别地规范推行审慎包容税收监管方式,支持新经济产业行业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的亲和度。深化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尝试打造标准化的执法礼仪,树立平和、理性、文明、宽容的执法形象。不断拉近与纳税人缴费人的心理距离,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通过建立第三方维权机构、推行税收行政复议自我纠偏、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陈述申辩权等方式,进一步健全税收争议调停机制,不断畅通税收执法救济渠道;普遍实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中讲明法理、税理、事理和情理,引导纳税人自觉自愿遵从税法;推广税收执法免打扰,施行税收评估、稽查入户许可,综合运用案头分析、风险预警等远程监控手段,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少打扰甚至不打扰,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努力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必追究,全过程强智控。

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职业性。保障各级税务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治理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加快培育“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税收法治人才队伍,提升税务公职律师等法治专业化团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发挥他们在税收精确执法创新、以税咨政、风险应对、法律救济、业务大比武等工作中的专业优势。营造税务执法队伍人人都能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人人尽享其才的生动局面。强化税研合作,引进法治智库,充分发挥高校和财税法治科研机构在理论指导中的作用,让宜昌税收法治建设始终朝着正确的理论方向前进。

经过多年来的法治建设,宜昌税收执法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有关精确执法的工作要求,全面对标、全心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冲刺,围绕宜昌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的精神要求,贡献宜昌税务的法治之力、法治之智、法治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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