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情况表明,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处置单位运行正常,其中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实行了专人管理、分类暂存,产生、暂存和处置台账记录清楚完整,处置单位及时转运和处置医疗废物。
3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对葛洲坝兴山水泥有限公司、平邑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申请复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导则和排污许可证核定标准持证、依证、达标排污,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3月24日至3月31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0年市本级一季度污染物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第一季度共抽取24家企业,重点检查被抽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查情况,以及对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3月24日共检查5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2车(次)。组织对长江溢流口、柏临河排口进行巡查,同时对宜都市陈家河水质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