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业可缓缴三项社保费

2022-05-19 09:03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胡晓庆(实习)  审核:熊鹏

5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行业的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相关企业无需申请,即可实行“免审认定”。

符合缓缴资格的单位,可申请缓交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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