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发布 个人创业最高可贷款30万元

2023-05-27 07:50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金睿  审核:肖雨琴

为保持服务市场主体政策连续性精准性,以政策靠前发力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近日,宜昌出台《宜昌市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包括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推动外贸扩容提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持续深化降本减负、强化要素功能保障等六方面。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方面,主要包括:聚焦绿色化工、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能源材料等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等“稳当前、增后劲”的重点领域产业项目,鼓励政银担联动发力,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投放不低于15亿元的优惠利率专项贷款。

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宜昌产投集团联合省级平台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围绕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宜荆荆都市圈等发展战略规划,全年通过基金投资实体企业金额不低于10亿元。

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主要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模式,加大对居民汽车购置、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投放。对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新增单笔消费贷达到1万元的,按照年化利率1.5%、期限两年、最高累计3000元予以贴息,助力激发消费需求。

落实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宜昌区域投放。发放家电消费券,引导鼓励我市家电销售企业让利促销。围绕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等消费领域,积极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推动外贸扩容提质方面,主要包括:通过政府风险补偿、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调动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单户企业最高可融资1500万元。

按照新修订的市级外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外贸出口企业进行奖补。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对经认定达到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标准运营一年以上的,按建设成本的50%给予建设(运营)主体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方面,主要包括: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的,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能,财政贴息后贷款平均利率控制在2.5%以内。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20万元以内的贷款由中央、省级和市县按规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300万元以内贷款由中央、省级和市县按规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超出300万元的部分,省级和市县按照1:1的比例予以贴息支持。

对今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到宜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持续深化降本减负方面,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退税政策。对确有困难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交通运输、零售、物流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减免2023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级财政对申请“政采贷”并符合条件的“首贷户”给予2%的贴息支持。对金融机构2023年新发放“政采贷”额度2‰给予奖励。

强化要素功能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定向支持作用,深入开展普惠金融提升工程,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对接服务机制,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专项行动、首贷拓展行动,大力推广运用“楚天贷款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按不高于年贴息率的2%给予贴息支持。

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记者 何冠英 通讯员 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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