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委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 特约监察员上岗 为监察权“戴紧箍”

2022-09-30 07:48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肖雨琴  审核:金睿

日前,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印发《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进一步推动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该《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的聘请、换届、解聘、职责、权利、义务及履职保障等内容。

《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是市监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特约监察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纪检监察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根据《工作办法》,特约监察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特约监察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与市监委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特约监察员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市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市监委将为特约监察员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特约监察员名单(共15名)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上官涛 市政协副秘书长、二级调研员,第七届市政协委员

庄 明 三峡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第七届市政协委员

刘祖华 民革宜昌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三级调研员,第七届市政协委员

李 伟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杨 洋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杨德芹(女) 民进宜昌市委员会副主委、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市政协委员

肖 勇 宜昌萧氏茶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第七届市人大代表

吴 松 三峡农商银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陈喻伟 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第七届市人大代表

周 琳(女) 安琪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第七届市人大代表

袁维凯 伍家岗区伍家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第七届市人大代表

晏 涛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

郭 响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红卫 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屈原学会会员

薛 玲(女) 市图书馆副馆长、市图书馆学会会长,第七届市政协委员(记者孙晓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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