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华鲟保护区江段将禁止垂钓 2月1日起实施 违者将给予处罚

2022-01-26 07:52 来源:三峡商报  编辑:李敏  审核:熊鹏

记者从1月25日召开的全市退捕禁捕工作联席会上获悉,农业农村部颁布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将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

市渔政监察支队支队长何广文告诉记者,为严格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从2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宜昌中华鲟保护区(葛洲坝下至宜都市枝城镇杨家溪的干流江段,全长60公里)范围内江段将禁止垂钓。何广文说,渔政部门倡导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行为,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垂钓行为。对违反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予以处罚。(记者揭兴伟、通讯员莫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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