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推出“首违不罚”柔性执法 市场主体50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2021-04-08 06:46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闵娜

本网讯(记者黄善国,通讯员袁平、崔琴、郑琴) “原以为执法就是罚款,今天才知道执法也是有温度的!” 上周,夷陵区和平麻花铺负责人谭某对记者说。

谭某是夷陵区太平溪镇长岭村七组村民,擅长做传统食品麻花,今年初,他在家做起了麻花生产销售生意。3月23日,夷陵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上门检查,发现他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谭某才知道自己是违法经营。

执法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并没有开具罚单,而是告诉他其行为属于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根据新行政处罚法中明确的“首违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规定,只要及时改正,可不予处罚。

2021年,夷陵区综合执法局出台“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建立《行政处罚容错清单》,明确市场主体17类50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2020年以来,该局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优化行政审批、优化法治环境、加强考核评价等层面,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据介绍,“首违不罚”、行政处罚容错清单制度不是简单免罚,而是根据违法程度,该豁免的“放一马”,该严惩的不手软,同时采取指导纠正、法制约谈、行政建议等柔性方式,使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守法意识,这是执法部门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为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金牌“店小二”的营商服务环境。自2020年以来,夷陵区综合执法局共办理180起柔性执法案件,对33名市场主体开展法制约谈,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上门普法服务120多次。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