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现对磋商文件的文字表达不准确的地方进行澄清与更正,具体如下:
1、将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步骤及评审标准》关于“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中的报价评审标准更正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报价每高0.1折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总得分=服务类招标代理报价得分+货物类招标代理报价得分。最高得分30分。”
2、因上述变更,特将项目竞争性磋商时间延迟到10月27日上午9:0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更正为:2020年10月27日上午8:30分开始,至2020年10月27日上午9:00分截止。
特此澄清并更正。
采购人:宜昌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19号
联系人:胡志刚
联系电话:0717-6460694
时间: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