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针对前期供应商提出的疑问,现就磋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一、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步骤及评审标准》中“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1.3 公司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被政府相关部门、国企、央企选定为协议供应商的一个加0.5分,最多可得2分”
疑问:上述评审标准具体如何算分?
答疑:上述评审标准具体计分办法为:被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国有企业、或者中央企业,选定为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供应商的,每一个加0.5分,只选定为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供应商的不加分。
二、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步骤及评审标准》中“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1.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疑问:怎样确定是否为项目负责人?
答疑:本单位认定项目负责人采信以下证明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公告载明的联系人姓名。
以上任一文件均可。
特此澄清并答疑。
采购人:宜昌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19号
联系人:胡志刚 联系电话:0717-6460694
时间: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