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党员积分管理 以量化考核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

2020-07-09 08:07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廖全  审核:肖雨琴

本网讯(记者孙晓陵、通讯员余江林)为深化拓展合格党员创评成效,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日前,市委组织部印发《宜昌市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党员管理量化考核。

党员积分管理适用对象为党的组织关系在宜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等无活动能力、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群体党员,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党员年度积分主要由基础积分、履责积分和奖惩积分三部分构成,实行百分制;基础积分(50%)和履责积分(50%)共同构成党员日常积分;党员年度总积分为月度平均积分+年度奖惩积分。其中,基础积分主要为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履行党员基本义务获得积分,包括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方面。履责积分主要为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获得积分,包括完成本职工作、服务中心大局、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上述两项积分每月根据党员表现据实计分。奖惩积分主要为党员年度内受到宣传推介、表彰奖励和通报曝光、处理处分等情形综合积分,其中加分一般不超过10分。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托“宜昌智慧党建云”平台,采取平台自动统计和党支部据实录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支部每月公开党员日常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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